維用保用承諾
受下述規定的約束, 維用保證最初購買者從交貨之日起至擁有維用產品5年期間,產品無材料和工藝上的缺陷。購買者必須保留銷售合同或發票以證明所購買的產品在維用保用服務范圍內。
維用品牌產品或零部件,凡在正常商用辦公室條件下使用而出現故障的,維用將一律予以免費修理或以相當的產品進行更換(由維用酌情決定)。
木材、皮革或其它天然材料的某些自然變化系物料固有特性,不屬于缺陷。維用不保證這些材料不褪色或者顏色、紋理、質地相配。此外,用戶自行選擇并應其要求而使用的客戶自選材料(COM)不在保用承諾之列。
下列材料和零部件的保用期限如下,自送貨之日起算:
● 電燈光管及臺底燈的變壓器及電燈等, 請客戶在簽收產品后仔細檢查其功能是否正常,如有問題需在7天內提出
● 所有電子產品(電燈光管及臺底燈的變壓器及電燈等除外)及顯示器掛架 - 1年
● 木制品、弓字型椅座、氣壓棒、腳輪和聚合物零部件、結構功能部件、堆疊椅、泡膠海棉 - 5年
椅座控制裝置及滑動裝置 - 3年
玻璃及強化玻璃產品 – 30天
本保用承諾不適用于以下情況:
● 擁有產品期間的正常損耗
● 未經維用同意擅自改裝產品或增加配件
● 產品的安裝、使用或維護未按產品說明和警示進行
● 產品的安裝或維修是由未經維用授權的商戶或人員所提供的
● 產品供出租使用
● 承運商在運輸過程中造成的損壞,這種情況按另行約定的條款處理
● 產品面材物料(包括屏風和椅座軟墊面料,MFC板,防火膠板,金屬件表面處理和其它覆蓋物料)、配件、文具、鍵盤架及中央抽屜
● 加裝物料或特制產品安裝服務
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維用不作任何其它明示或默認的保用承諾,包括對于適銷性或針對特定目的適用性的任何保用承諾。凡因此而造成的間接損失或附帶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因維用產品無法正常使用而造成的誤工損失、利潤損失、商譽損失或其它任何損失,維用概不負責。
本保用承諾僅適用于由維用出售的產品為您提出的保用要求提供服務支持。
保用承諾